政法之声丨审执一体,重点促调,同村两村民5年积怨当庭化解
近日,政法之声执体重点珠海中院在审理两宗关联合伙纠纷案件中,丨审立足实质化解矛盾,促调创新工作方法,同村通过再审庭审当庭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并当场履行,两村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民年
鱼塘多次转租
矛盾复杂起纠纷
2019年,积怨A某与B某合伙承租了一片鱼塘,当庭随后,化解俩人将鱼塘转租给C某。政法之声执体重点2020年,丨审C某在投入改造鱼塘后有意再转租,促调A某遂与C某协商,同村由C某将鱼塘转回给A某及A某的两村岳父。此后,民年A某及其岳父又将鱼塘转包给D某。
B某得知鱼塘转包的情况后,认为A某未与其商量,擅自将鱼塘转包,侵害了其与A某之间的合伙利益。B某于2022年、2024年先后就鱼塘不同时间段的收益款提起诉讼,要求A某支付合伙收益。
双方2022年的合伙纠纷经一审、二审后,已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但A某申请再审。对于双方2024年的合伙纠纷,一审法院继续支持了B某的诉讼主张及请求,A某遂又上诉。
分析争议焦点
确定审理策略
双方的2022年纠纷再审案件,以及2024年纠纷二审案件均在珠海中院进入诉讼程序。承办该二审案件的法官通过阅卷、法庭调查以及庭外向第三人电话了解事实等,经合议庭评议后对争议焦点和案件可能存在的问题有了基本判断。经分析,该案双方为同村村民,双方因该纠纷矛盾激烈,已引发一系列纠纷,因此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尤为重要。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办案质效,珠海中院决定将双方的再审案件以及正在审理的二审案件进行实质合并审理。
再审合议庭通过阅卷、讨论后认为,虽然案涉双方均有律师代理诉讼,但当事人本人到庭有利于查明事实、化解矛盾,遂书面通知两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庭。同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关键证人到庭作证。
重点促调
当庭定分止争
开庭当天,在法庭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进行了有效的交流,能够客观陈述事实经过和纠纷发生过程,对立情绪减弱。对于双方无异议的事实当庭得以固定,争议问题进一步明晰。
合议庭根据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主张,及时调整审理方式,重点转向调解,主动释明法律关系和相关责任,引导双方缩小分歧。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庭审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A某一次性向B某支付合伙收益补偿金、诉讼费用等合计33000余元。
为彻底化解本案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贯彻“审执一体”理念,合议庭督促A某当庭履行了支付义务,经法官建议,双方在法庭上握手言和。
该案调解不仅圆满化解本次再审纠纷,更将相关的二审案件、执行案件“一揽子”解决,真正实现“一案调、多案结”。本案当事人系同村村民,调解避免了村内不和谐影响扩大,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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